第五条 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置选育、出产、运营和加工应施检疫的林业动物及其产物的单元或者小我,该当向林业动物检疫机构提出版面存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备的,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该当就地予以存案登记。
第十一条 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该当通过收集化消息平台,按期发布无害生物短期、及时传递无害生物疫情监测环境,为存案登记单元和小我供给响应的手艺指点和办事。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置选育、出产、运营和加工林业动物及其产物的单元或者小我未申请存案登记的,由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责令期限更正;过期不更正的,对小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元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 市、区(县)林业行政从管部分从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动物检疫存案办理工做,其所属的林业动物检疫机构依法具体担任林业动物检疫存案办理工做。
创办: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从办: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平易近电子政务核心政务办事热线?。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动物检疫办理工做,防止性无害生物的延伸,确保全市林业动物及生态平安,按照国务院《动物检疫条例》和相关法令、律例,连系本市现实,制定本法子。是指处置选育、出产、运营和加工应施检疫的林业动物及其产物的单元或者小我,向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进行存案登记的行为。
第七条 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该当成立数字化消息档案,将单元和小我的存案登记内容纳入收集化办理,并按照存案登记消息依法进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监管。
第九条 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该当完美检疫要求书轨制,施行动物检疫证书的收集化签发轨制,加强对应施检疫的林业动物及其产物的调运检疫。
第十条 林业动物检疫机构该当成立林业动物检疫逃溯系统,实行检疫标识办理,对林业动物及其产物进行全过程监管。